宿迁市妇女联合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家庭教育工作“十四五”规划
索引号 014319741/2023-00041 分类 规划计划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宿迁市妇女联合会 公开日期 2023-04-25
文号 宿妇发〔2023〕39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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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家庭教育工作“十四五”规划

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补充和延伸。党的十八大以来,宿迁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家庭教育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得到更好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家庭教育法治化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规制和指导作用不断深化;协同育人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建立;家庭教育人才队伍不断充实,高校、科研机构、专业团体协作育人机制不断完善,指导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用进一步彰显,以各类家长学校为主体的指导服务阵地建设趋于成熟,形成了好妈妈公益课堂、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个十百千计划、家庭教育蒲公英计划等家庭教育特色品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家长家庭教育能力显著提升,儿童成长的家庭和社会环境日益优化。

但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面对家庭结构变化、社会发展转型、人口生育政策调整以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等,我市家庭教育事业仍然存在着一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如,家庭教育政策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举措有待进一步创新,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有待进一步深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有待进一步规范,区域发展不平衡及个性化精准指导不到位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破解,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宿迁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也是推进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宿迁新篇章的关键阶段,为推动新时期我市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更好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江苏省家庭教育工作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法治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根本目标,以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家长、服务儿童为宗旨,进一步完善家庭主责、政府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格局,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促进儿童发展、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凝心聚力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宿迁市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治引领。坚持党对家庭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家庭教育的核心和根本,致力培养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的高尚情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确保家庭教育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为本。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家庭教育的核心和根本,将家庭、家长、儿童的实际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品德教育作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重要内容,关注家庭教育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创新家庭教育服务方式,强化分类和个性化指导,促进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增强广大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法治原则。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坚持父母主体责任,引导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依法履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大政府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构建校家社协同育人的指导服务体系。

4.坚持系统推进。努力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置于新发展阶段的宏观背景下,置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整体布局中,坚持用系统思维对家庭教育工作进行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充分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提升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意识与能力。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

5.坚持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理论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专业人才培养和指导服务渠道创新,强化分类和个性化指导力度。注重数字赋能,推动网上家教”“智慧家教建设,大力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科学性、实效性。

(三)总体目标

加快全市家庭教育工作的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和品牌化建设,到2025年,适应城乡发展、满足家长、儿童和社会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健全,家庭教育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发挥更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我市家庭教育事业的新格局基本形成。

1.进一步突出家庭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品德教育始终作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重要内容,将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全过程,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对于家庭成员特别是儿童道德养成和价值引领的基础作用。

2.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以适应城乡发展、满足家长、儿童和社会需求为目标,逐步实现家庭教育育人目标,夯实家庭教育指导力量,提升城乡全域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水平,建立起以道德品质、心理健康、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为培育重点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3.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水平。推动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专兼职队伍不断壮大,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的培训指导,增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稳定性、规范性、专业性发展。

4.进一步拓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继续巩固发展学校、家庭、社会相衔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示范站、示范社区、家长学校等阵地作用,支持、扶持社会力量开展专业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深入挖掘家庭教育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大力拓展新媒体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多元覆盖、全域链接、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

5.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热点问题、特殊问题、难点问题的研究与探索,强化家庭教育政策支持,推动全市协同育人联动、沟通、均衡发展等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家庭教育指导环境更加优化,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和策略措施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深化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传宣讲。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安排。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家长学校等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发挥教师、志愿者、讲师团、五老人员作用,结合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等各类宣传展示和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宣讲活动,推动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动立德树人家庭教育理念走进广大家庭、融入日常生活,贯穿家庭教育全过程各方面。(责任部门: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总台、市关工委)

2.营造注重家庭教育的家庭氛围。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创建绿色家庭、评选五好家庭、表彰文明家庭等活动,选树一批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科学教子等家庭典型。深化家庭文化节”“家庭教育宣传周”“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我们的节日”“家庭亲子阅读等各具特色的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将立德树人要求贯穿活动始终,强化思想引领和实践育人,引导广大家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前辈红色家风和新时代文明新风,践行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注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生命健康教育,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鼓励父母加强亲子交流,注重言传身教,提升父母进行家庭教育的积极性,创造有利于未成年健康成长和发展的家庭环境。(责任部门: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关工委)

3.优化注重家庭教育的社会氛围。在城乡社区(村)普遍设立新时代家庭观宣传栏、最美家庭光荣榜等,在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平台常态化设立家庭家教家风专栏专题,大力宣传立德树人先进家庭典型事迹,常态化开展好《习近平走进百姓家》宣传活动,弘扬好家风、传播好家教。聚焦立德树人家庭教育主题,进一步挖掘本土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等家风家教资源,整理创作和宣传一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相关优秀文化作品,在各类媒体、公共场所、楼宇电视、公共交通等刊播一批公益广告、优秀短视频、微课程,传播家庭教育正确理念和科学知识,为家庭立德树人提供舆论引导和社会支持。抓住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节日契机,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创新展示家风家训、名人家风故事、家庭及家庭教育典型事迹,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与方法,为家庭立德树人提供舆论引导和社会支持。(责任部门:市妇联、市文明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总台、市教育局)

(二)推进法治化建设进程

4.推进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要求以及各部门履行家庭教育的法定职责。推动将家庭教育一法一条例宣传纳入八五普法重要任务,抓住家庭教育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通过组织开展主题活动、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册、拍摄宣传片、录制电视栏目等多种形式,做好常态化的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家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畅通、健全针对家庭暴力、未成年人受侵害等不当家庭教育行为的举报渠道与强制报告制度。深化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涉案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细化程序内容、形成操作标准。(责任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总台、市关工委)

5推进婚姻家庭全生命周期政策落实。持全生命周期的家庭教育理念,把好婚姻登记、科学育儿知识普及、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离婚父母责任履行等关键环节的家庭教育指导,探索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和民生实事项目,列入各相关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围绕婚姻家庭全周期发展中存在的新形态、新问题,深入开展调研,逐步构建家庭教育全生命周期指导支持体系,推动双减等政策落地落实,推动家庭教育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妇联、市教育局)

6.探索实施家庭教育行业自律。支持、引导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家庭教育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依法做好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加强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培育和指导,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从业人员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工作。整合多方研究力量,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准入机制和规范管理标准,指导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和评价工作,有序发展壮大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三)强化家庭教育阵地打造

7.巩固发展学校家长学校。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到2025年办校率达到100%。完善各级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学校和幼儿园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面向家长和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师资、有活动、有评估。持续举办家校大讲堂,开展家庭教育巡讲,建设一批家庭教育特色学校,遴选一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经验,推进家校、家园共育。(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关工委)

8.延伸拓展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普遍建立社区(村)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到2025年城市与农村社区建成率全都达到100%。深入实施社区全域、父母全程、家庭全类型的三全社区家庭教育支持行动,持续扩面提质增效,营造推门可见、社区可感、家家参与的生活化教育氛围,因地制宜打造更多流动社区家长学校,为更多家庭提供在你身边的可感可及、精准多元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好用好社区(村)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做到有固定场所、有工作制度、有服务队伍、有年度计划、有台账资料,每季度至少组织4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形成具有特色的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课程体系与工作模式,推动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可持续发展。(责任部门:市妇联、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关工委)

9.统筹利用公共文化服务阵地。进一步实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端口前移动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婚前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预防接种等服务时,面向服务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婚育、科学养育知识和婴幼儿早期发展宣传指导。婚姻登记机构、收养登记机构通过举办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倡导正确婚姻家庭观,强化青年的家庭责任和义务。整合各类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普馆、少年宫等公共服务设施和课外场所,建好新型阵地资源,每年开展至少2次亲子活动、家长课堂、宣传咨询等公益性家庭教育活动,提升儿童和家长科学文化素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科协、市妇联)

(四)打造专业化人才支撑体系

10.汇聚高能力家庭教育人才队伍。依托高等院校和有关社会机构,广泛吸纳从事家庭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组建来源多样、学科多元的家庭教育专家智库、师资库,为家庭教育政策制定、课程开发、读本编撰、队伍建设等提供智力支持。注重发挥字优势,广泛吸纳热心家庭教育公益事业的教师、儿童工作者、卫生保健人员、专业社工、法律工作者、民警、社区网格员、五老人员等组建家庭教育志愿者联盟和宣讲队伍,建立覆盖城乡的特色化志愿服务队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科协、市关工委)

11.提升专业化家庭教育队伍服务水平。依托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家庭教育研究机构等,对家庭教育专兼职工作者以及不同类型的家庭教育志愿者,有序开展各类家庭教育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培训,尤其是要加大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培养,要在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方面做好标准,全方位提升家庭教育指导队伍的理论素养、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助力家庭教育队伍更好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家庭教育工作。(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妇联、市关工委)

12.强化家庭教育理论创新与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市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研究中心在加强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宣传教育、社会服务等方面引领指导作用,注重研究在“双减”政策大背景下,广大群众对家庭教育的新期盼、新需求,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成果。适时制定《宿迁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构建符合客观规律、适应时代要求、具有市情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内容体系。将研究成果与主题实践活动、人才队伍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相结合,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理论指导与实践运用相统一的典型案例,开发有品牌、有特色、有实效、受欢迎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产品和实践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总台)

(五)完善精准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

13探索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资源均衡发展机制。鼓励、支持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及家庭教育指导者、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偏远地区和家庭教育工作薄弱地区,开展儿童关爱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依托江苏省网上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数字化服务平台资源,在线辐射农村和薄弱学校,为资源匮乏地区提供优质可及的家庭教育资源,补足家庭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的短板,扩大优质家庭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和利用率,不断增强家庭教育工作薄弱地区在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内容生产、指导服务等方面的内生发展与自我造血能力。(责任部门:市妇联、市教育局、市科协、市民政局、市广播电视总台、市关工委)

14.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育儿指导服务机制。加强对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广泛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创建,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科学育儿方面的宣传指导,宣传普及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探索建立托幼一体化服务模式。推动和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村),为辖区内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科学规范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将科学育儿知识纳入家政服务培训,提升家庭教育和科学育儿水平。(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妇联)

15.强化特殊需求及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支持服务机制。依托中小学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站、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等阵地,发挥教师、网格员、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妇联执委、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各类队伍作用,健全本区域四特(特殊家庭、特异体质、特殊心理、特殊行为)未成年人、涉案失管未成年人群体家庭教育信息台账,为家庭教育帮扶和指导提供信息支持。鼓励和引导专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开展常态化、专业化、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落实国家监护职责,做好机构内儿童家庭教育替代相关工作。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家庭监护主体履职尽责,提高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法治观念和监护意识。(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

(六)构建家庭教育协作化工作机制

16.构建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学校组织、家长参与、社会支持的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加强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和财政保障,发挥家庭第一课堂、家长第一任老师作用,形成上下联动、条块融合、畅通高效的工作局面,打造校家社方向相同、要求一致、力量相聚、协同影响的教育共同体。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示范站、示范社区、示范家长学校等作用,探索校家社协同育人有效路径和载体,努力实现学校家庭社会在教育追求、教育资源、教育策略上的深度融合。(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文明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广播电视总台、市科协、市关工委)

17.培育扶持家庭教育社会力量。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普惠享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培育和扶持家庭教育社会组织为家庭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满足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持续推动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面向本单位职工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专业工作者依法依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民政局)

18.拓展家庭教育媒体平台资源。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要求,充分利用省名师空中课堂和江苏省网上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资源,同时整合各类家庭教育网上资源,聚焦不同年龄段的家长需求,打造好妈妈公益课堂精品网络课程适应微时代信息传播规律,大力拓展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开发短视频、动漫等易传播、易学习的数字化服务产品。推动发展个案面询、团体辅导、危机干预等精准化的家庭教育线上服务,提升指导服务的便捷性、互动性、有效性。运用大数据平台,探索个性化、定制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新样态。(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总台)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家庭教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部署,逐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积极构建由各级妇儿工委统筹协调,教育、妇联共同推进,文明办、公检法、民政、人社、卫健、文广旅、科协、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落实机制,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总结研究部署,形成促进家庭教育的工作合力。

(二)保障经费投入。推动将家庭教育经费指导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各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拓展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补充的家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三)完善督导评估。各地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家庭教育工作计划,推动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各地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纳入文明创建重要内容,纳入各实施部门督导范围。建立并逐步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不断提升家庭教育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四)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实施规划和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有效经验、特色模式。深入宣传推广我市家庭教育的各项政策举措、经验成效和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报道、研讨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激发各方力量支持参与家庭教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规划全面落地落实。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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