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妇女联合会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索引号 分类 重点工作      
发布机构 ${currentUser.inDepartmentName!} 公开日期
文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刘  琳,女,19781月生,汉族,江苏宿迁人,本科学历,现任江苏政泰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拟任宿迁市木兰书法社社长、法定代表人。

2.陈咏梅,女,19716月生,汉族,江苏宿迁人,中专学历,现任宿迁市水芙蓉美容中心董事长,拟任宿迁市木兰书法社副社长。

3.张敦群,女,197210月生,汉族,江苏宿迁人,本科学历,现任江苏宿迁技师学院教师,拟任宿迁市木兰书法社副社长。

公示时间为:619625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宿迁市妇联联系。联系地址:宿迁市群众大厦3316办公室联系电话:88201510;信箱:570802545@qq.com

          宿迁市妇联

                               2024618

相关信息